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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)男子翁仁賢除夕縱火燒死父母親友,造成6死4傷,二審遭判死刑。案經最高法院發回,高院更一審今天開庭,法官問為何弒母,翁仁賢以「你想了解我就要告訴你嗎」回答,訊後還押。
遭羈押的翁仁賢今天被法警提解出庭時露出微笑,庭訊時多半行使緘默權、笑而不答,甚至閉目不語。
53歲的翁仁賢不滿父親偏心,民國105年2月7日除夕夜,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,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,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,造成父母、兩名姪兒、姪兒的妻子及看護共6人死亡,另4人灼傷。
翁仁賢一、二審均遭判死刑,但最高法院認為,翁仁賢縱火前,有親戚因為聞到汽油味外出察看,見餐廳起火後,衝入火場救火而受傷,傷勢是否真的是因為翁仁賢放火行為直接造成,是否構成殺人未遂,都有待釐清,發回更審。
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開庭,法官連問「後不後悔」、「你在監所表現尚可,為何不願向家人道歉」、「家人請你吃年夜飯,為何要下手放火」等27個問題,翁仁賢均微笑不語。
法官問為何要買「高明的殺手」這本書,原本行使緘默權的翁仁賢突然說:「麻煩讀點書,用心一點再問問題好嗎?」他還表示,「高明的殺手」是法國昆蟲大師寫的自然科學書,「能力太差,我懶得陪你們玩」。
法官又提到自己跟翁仁賢同是客家人也是老么,客家媽媽都很疼老么,翁仁賢回稱,「那又怎樣」;法官再問為何要對媽媽下手,翁仁賢則說:「你想了解我就要告訴你嗎?」
翁仁賢大哥翁仁焜庭訊後表示,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莫名其妙,質疑難道要其他受傷的人也被燒死,才能判死刑,希望法院趕快判翁仁賢死刑定讞。(編輯:梁君棣)10707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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